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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府信息公开
中省市支持中小微企业政策解读
索  引  号: gongxinju0/2022-000184 发布时间: 2021年12月02日 09:54
来       源: 汉中市工业和信息化局 发布机构: 汉中市工业和信息化局
内容概述:

今年以来,在市委、市政府的坚强领导下,全市上下认真落实中央和省、市决策部署,加大政策支持力度,提升协调服务水平,不断改善营商环境,我市中小微企业保持了良好发展态势。从企业数量看,截止11月末全市新登记企业8537户,同比增长11.7%;企业总数累计达51447户,同比增长13.1%,占全部市场主体总量的18.7%。从企业性质看,截止11月末全市新增私营企业6221户,累计达到46269户,占全部企业总数的89.9%,从业人员100.7万人。从经济贡献看,前三季度,全市非公经济增加值占GDP比重达到53.2%,较去年同期提高2个百分点,高于全省平均水平1.8个百分点,排名第5位。从工业行业看,截止11月末全市新登记工业企业346户,工业企业总数达到4674户。731户规上工业中型企业前3季度完成产值768.3亿元,占全市工业总产值的56.2%,环比提高0.8个百分点。但是,受原材料价格上涨、订单不足、用工难等不利因素影响,我市中小微企业的成本压力加大、经营困难加剧。近期,国务院出台了《关于进一步加大对中小企业纾困帮扶力度的通知》《提升中小企业竞争力若干措施》《为“专精特新”中小企业办实事清单》等政策文件,陕西省出台了《民营经济高质量发展三年行动计划》,我市印发了《工业倍增十条措施》《加快金融业高质量发展三年行动计划》《推动民营经济高质量发展三年行动计划》等政策文件,缓解中小微企业困难局面,按照会议安排,下面就国家最新政策和我市现有政策作一简要解读。

一、在纾困解难方面。国家政策主要是,鼓励地方安排中小企业纾困资金,对生产经营暂时面临困难但产品有市场、项目有前景、技术有竞争力的中小企业,以及民生领域服务型中小企业给予专项资金支持,减轻房屋租金、水电费等负担,给予社保补贴等,帮助企业应对原材料价格上涨、物流及人力成本上升等压力。(《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大对中小企业纾困帮扶力度的通知》第1条)我市政策主要是,将市级民营企业纾困和应急转贷资金规模扩大到5亿元,帮助更多民营企业解决政策性过桥和短期流动性困境。(《汉中市推动民营经济高质量发展三年行动计划》第15条)

二、在减税降费方面。国家政策主要是,深入落实月销售额15万元以下的小规模纳税人免征增值税、小型微利企业减征所得税、研发费用加计扣除、固定资产加速折旧、支持科技创新进口等税收优惠政策。制造业中小微企业按规定可延缓缴纳2021年第四季度部分税费。(《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大对中小企业纾困帮扶力度的通知》第2条)

三、在贷款担保方面。国家政策主要是,落实创业担保贷款贴息及奖补政策,用好小微企业融资担保降费奖补资金,支持扩大小微企业融资担保业务规模,降低融资担保成本。加强再贷款再贴现政策工具精准“滴灌”中小企业,用好新增3000亿元支小再贷款额度。加大信用贷款投放,按规定实施普惠小微企业信用贷款支持政策。对于受新冠肺炎疫情、洪涝灾害及原材料价格上涨等影响严重的小微企业,加强流动资金贷款支持,按规定实施普惠小微企业贷款延期还本付息政策。(《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大对中小企业纾困帮扶力度的通知》第3条)我市政策主要有两条,一是对为我市民营小微企业贷款担保、年化担保综合费率不超过1%(含)的融资担保机构,财政按不超过贷款担保金额的0.5%给予担保费补助。二是对金融机构新增贷款支持我市重点发展产业的民营中小微企业精深加工、技术创新改造、转型升级等实体项目,单笔金额1000万元以下且执行同期LPR利率(贷款市场报价利率)或者在LPR基础上减少30个基点以上(含)的,分别给予承贷银行贷款金额1%和1.5%的降息补助,调动金融机构对民营中小微企业贷款积极性。(《汉中市推动民营经济高质量发展三年行动计划》第16、17条)

四、在稳岗扩岗方面。国家政策主要是,落实失业保险稳岗返还及社保补贴、培训补贴等减负稳岗扩就业政策,支持中小企业稳定岗位,更多吸纳高校毕业生等重点群体就业。(《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大对中小企业纾困帮扶力度的通知》第6条)我市政策主要是,对各类企业吸纳毕业年度和离校2年内高校毕业生就业、与之签订1年以上劳动合同为其缴纳社会保险费的,给予企业不超过1年的社会保险补贴。企业吸纳毕业年度高校毕业生,签订1年以上劳动合同并依法缴纳社会保险费的,自签订劳动合同并缴纳社会保险当月起,3年内按实际招用人数定额依次扣减企业应缴纳的相关税费,限额标准为每人每年7800元。(《汉中市进一步鼓励和吸引高校毕业生就业创业的十五条政策措施》第2条)

五、在上市融资方面。我市政策主要是,对我市注册纳税企业,在境内A股市场培育上市的,在上市前分阶段奖补500万元;对在新三板精选层挂牌的,一次性奖励200万元,成功转板上市的,再奖励300万元;对借壳上市或收购市外上市公司并将收购公司注册地落户汉中的,一次性奖励500万元;对在纽交所、纳斯达克、港交所成功上市的,一次性奖励500万元。(《汉中市推进企业上市三年行动计划》第8条)

六、在技术创新方面。我市政策主要是,对民营企业技术改造项目,按照关键设备购置额的10%给予奖补,最高不超过500万元。(《汉中市推动民营经济高质量发展三年行动计划》第4条)对当年开工当年投产且投资额在2000万元以上的技术改造项目,一次性奖励30万元。对固定资产投资额3亿元以上的制造业扩能升级项目,按人民银行同期贷款基础利率计算利息额的50%,给予最高不超过300万元的贴息支持。(《汉中市工业倍增十条政策》第2、7条)对评定为省级首台套重大装备、首批次新材料、首版次软件示范应用的,一次性给予10万元奖励。(《汉中市推动民营经济高质量发展三年行动计划》第14条)

七、在企业做大做强方面。国家政策主要是,2021年底前中央财政安排不少于30亿元,支持1300家左右专精特新“小巨人”企业高质量发展,提供“点对点”服务。(国家《为“专精特新”中小企业办实事清单》第1条)我市政策主要有三条:一是对首次纳规入统的工业企业,在省上奖励基础上再奖励10万元。二是对年产值首次突破50亿、100亿且上缴税费总额不低于主营业务收入5%的工业企业,分别奖励100万元、200万元。三是对首次认定为省级“专精特新”中小企业或国家专精特新“小巨人”企业的,一次性分别奖励10万元、300万元;对首次认定为省级民营经济转型升级示范企业的,一次性奖励10万元。(《汉中市工业倍增十条政策》第2、4条,《汉中市推动民营经济高质量发展三年行动计划》第4条)

八、在融合发展方面。我市政策主要有三条:一是对民营企业上云上平台的服务费用,财政给予50%的补助。(《汉中市推动民营经济高质量发展三年行动计划》第12条)二是对新认定为国家智能制造、绿色工厂(园区)、工业强基、工业互联网示范企业或平台的,一次性奖励100万元。三是对新认定为国家级工业设计中心、服务型制造企业(平台)以及企业公共服务机构(平台)的,一次性奖励50万元。(《汉中市工业倍增十条政策》第4条)

九、在要素保障方面。国家政策主要是,合理安排错峰用电,保障对中小企业尤其是制造业中小企业的能源安全稳定供应,确保企业已有订单正常生产,防范订单违约风险。同时,进一步落实《保障中小企业款项支付条例》,加强大型企业应付账款管理,对滥用市场优势地位逾期占用、恶意拖欠中小企业账款行为,加大联合惩戒力度。继续开展清理拖欠中小企业账款专项行动。推动各级政府部门、事业单位、大型企业及时支付采购中小企业货物、工程、服务的账款。(《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大对中小企业纾困帮扶力度的通知》第5、7条)我市主要政策是,合理化指导企业错峰生产,保障工业用电,及时处理拖欠中小企业账款问题线索。(《汉中市工业倍增实施方案》保障措施第5条)  

今年,已及时兑现2020年工业奖补资金2341.2万元,2021年专精特新“小巨人”和规上企业培育市级奖励资金1660万元,下一步,我们将持续抓好中省市关于支持中小企业相关政策落实,通过“亲商助企”活动,安排专员送政策上门,为企业提供帮办代办服务,帮助企业渡过难关、平稳健康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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