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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府信息公开
汉中市工业和信息化局机构职责
索  引  号: gongxinju0/2021-000037 发布时间: 2021年03月10日 09:30
来       源: 市工信局 发布机构: 市工信局
内容概述:

(一)贯彻落实中省有关工业和信息化的法律法规和政策规定,提出全市新型工业化发展战略,制定并组织实施行业和产业发展规划,协调解决新型工业化进程中的重要问题;提出优化产业布局和结构调整的意见建议,淘汰落后产能、化解过剩产能,推动企业兼并重组, 推进产业结构调整和优化升级。

(二)监测分析全市工业、非公有制经济发展运行态势,进行预测预警和信息引导;协调解决行业运行发展中的有关问题并提出意见建议。

(三)提出全市工业固定资产投资规模和方向,以及市级财政性建设资金的安排意见,按照市政府规定权限审批、核准规划内和年度计划规模内工业固定资产投资项目。

(四)贯彻实施国家高新技术产业、重大技术装备发展和自主创新的规划、政策及标准;承担行业管理工作,指导行业技术进步和技术创新,以先进适用技术改造提升传统产业;组织实施重大工业科技项目,推进相关科研成果产业化承担中国制造2025汉中行动方案推进工作。

(五)贯彻落实国家有关工业能源节约和资源综合利用、清洁生产的方针政策,组织协调相关重大示范工程和新产品、新技术、新设备、新材料的推广应用;执行符合环境保护的产业政策,指导行业落实环境保护相关制度,推进“散乱污”企业治理整顿和涉气工业企业错峰停限产,完成《汉中市生态环境保护岗位责任清单》规定相关工作

(六)指导、协调工业企业和所监管企业加强安全生产管理,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负责民爆生产、销售持证企业安全生产监管工作;依法负责危险化学品生产、储存的行业规划和布局工作;指导全市工业质量管理、应急管理和国防动员有关工作。

(七)指导工业信息化应用,推动信息化和工业化深度融合;推进全市工业产业体制改革和管理创新,推动电子信息与软件业、生产性服务业和新兴产业发展;协助省工信厅做好在汉的公用通信网、互联网、专用通信网运行及电信与信息服务市场监督与服务工作;承担本行业领域的智慧城市建设应用及数据采集推送、安全管理等工作。

(八)贯彻执行国家有关招投标工作的法律法规,配合省工信厅做好全市工业领域招投标活动管理工作。牵头负责全市第二产业招商引资工作组工作,负责工业和信息化产业招商引资工作,做好相关服务保障工作。

(九)研究拟定全市国有企业改革有关政策,承担市国企改革领导小组办公室的日常工作;指导企业加强管理,增强企业活力;组织市属国有企业开展脱贫攻坚工作;负责全市企业减负工作。

(十)贯彻执行中省国有资产监督管理的法律法规,根据市政府授权,履行出资人职责,对所监管企业国有资产保值增值情况进行监管,维护国有资产出资人的权益。指导推进国有企业改革和重组,推进国有企业现代企业制度建设,完善公司治理结构,推动国有经济布局和结构的战略性调整;指导国有企业上市工作。

(十一)按照干部管理权限,对所监管企业领导人员进行任免;通过规定程序对所监管企业领导人员进行考核,并根据其经营业绩进行奖惩;建立符合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和现代企业制度要求的选人用人机制,完善经营者激励和约束制度;负责全市企业经营管理人才队伍建设。

(十二)制定并组织实施本市国有资产管理的规范性文件;按照有关规定负责国有资本经营预决算编制和执行等工作,组织所监管企业上交国家资本收益。负责制定所监管企业负责人收入分配政策并组织实施。负责省国资系统脱贫攻坚汉中合力团协调联络工作,督促指导各县区落实相关工作任务。

(十三)指导所监管企业加强党的政治建设、思想建设、组织建设、作风建设、纪律建设和制度建设,深入推进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监督指导所监管企业党群工作;负责所监管企业的稳定工作。

(十四)贯彻执行国家有关非公有制经济、中小企业、县域工业化发展的法律法规和方针政策,制定并组织实施中小企业发展规划、非公有制经济发展战略和县域工业集中区建设规划;负责全市非公有制经济、中小企业的发展和技术进步,将中小企业和非公有制企业纳入全市工业经济体系统一规划、总体安排、统筹发展;推进全市中小企业服务体系建设。

(十五)承担市委军民融合发展委员会办公室日常工作。

(十六)负责中省驻汉企业联络等工作。

(十七)完成市委、市政府交办的其他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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