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县区经贸局,开发区经发局,有关履约企业:
现将省禁化武办《关于转发<国家禁化武办关于做好化工行业转型升级过程中履行“禁止化学武器公约”相关工作的通知>的通知》(陕禁化武办发〔2017〕9号)转发给你们,请各履约单位按要求遵照执行。
汉中市禁止化学武器公约
履约领导小组办公室
2017年7月2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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