汉中市工业和信息化局 汉 中 市 财 政 局 关于公布汉中市涉企保证金目录清单的通知
各县区人民政府,市政府各部门:
为全面贯彻落实《汉中市降低企业运行成本工作三年行动计划(2018—2020年)》文件精神,按照市政府办《关于印发汉中市贯彻落实优化营商环境条例实施方案的通知》文件要求,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市财政局对我市涉企保证金项目进行了进一步清理规范,形成《汉中市涉企保证金目录清单》(见附件1)。并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自本通知印发之日起,各县区、各部门严格执行涉企保证金目录清单制度,目录清单之外的涉企保证金一律不得执行。要对已取消保证金资金,以及逾期未返还或超额收取的保证金资金及时清退返还,于2020年9月30日前全部完成。要发挥各级减轻企业负担举报机制和审计部门作用,加强监督检查,制止各种借保证金名义占用企业资金的行为。对违规向企业收取保证金、不按时返还、挪用保证金等行为要严肃查处,加大曝光和问责力度。
二、执行涉企保证金的县区和部门要抓紧制定完善管理制度,建立资金台账,规范管理程序,加强监督检查,严肃财经纪律,将保证金收取及返还情况向社会公开。要创新管理方式,加强事中事后监管,加快推动企业诚信体系建设,对诚信记录好的企业免收保证金或降低缴纳比例(额度),适度扩大银行保函应用范围,减少企业资金占用。市涉企保证金目录清单中“设立单位”对应的市级部门,按《汉中市涉企保证金目录清单》要求建立涉企保证金台账,2020年9月30日前将2019年台账报市工信局、市财政局,汇总形成《汉中市涉企保证金台账表》(见附件2)。以后每年底前报本年度涉企保证金台账。
附件:1、《汉中市涉企保证金目录清单》
2、《汉中市涉企保证金台账表》
联系人:市工信局 吴 锐 0916-2626379
市财政局 李永彦 0916-2514491
汉中市工业和信息化局 汉中市财政局
关于公布汉中市涉企保证金目录清单的通知 2020年9月1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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