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汉中市人民政府关于抓好当前稳投资和工业稳增长工作的奖励意见
2020-09-24 08:0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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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县区人民政府,汉中经济技术开发区管委会,市政府各工作部门、直属事业单位:

  为切实发挥“稳投资”“稳增长”关键支撑作用,加快追赶超越步伐,实现主要经济指标“三季度扭负转正”目标,现提出以下意见:


持续加大县区投资强度

  1-8月负增长的县区,三季度实现扭负转正的奖励10万元,增速达到5%以上奖励20万元。

  1-8月正增长的县区,三季度增速较上月提升5个百分点奖励10万元,提升10个百分点奖励20万元。

  以上奖金用于奖励包联县区的市级领导,县区领导班子成员和相关工作人员。


推动相关行业投资加力

  行业年度投资任务超过500亿的部门,前三季度完成投资进度较1-8月提升8个百分点奖励5万元,提升10个百分点奖励10万元。

  行业年度投资任务100至200亿的部门,前三季度完成投资进度较1-8月提升10个百分点奖励5万元,提升15个百分点奖励10万元。

  行业年度投资任务20至50亿的部门,前三季度完成投资进度较1-8月提升15个百分点奖励5万元,提升20个百分点奖励10万元。

  行业年度投资任务小于20亿的部门,前三季度完成投资进度较1-8月提升20个百分点奖励5万元,提升25个百分点奖励10万元。

  以上奖金用于奖励行业主管部门市级分管领导、部门领导班子成员和相关工作人员。


促进棚改项目建设提速

  已纳入统计库的棚改项目,9月单月完成投资5000万以上,单个项目奖励5万元。四季度新开工棚改项目,完成年度投资超过1亿元且纳入统计,单个项目奖励5万元。

  以上奖金用于奖励项目建设单位领导班子成员和相关工作人员。


全力推动重点企业挖潜扩产

  年产值100亿以上的企业,前三季度产值增速每较1-8月增速提升5个百分点,奖励20万元;年产值50亿-100亿的企业,前三季度产值增速每较1-8月增速提升5个百分点,奖励15万元;年产值30亿-50亿的企业,前三季度产值增速超过10%的奖励10万元;年产值5亿-30亿的企业,前三季度产值增速超过25%的奖励5万元。

  以上奖金用于奖励企业领导班子成员。

加速新增产能释放

  去年建成总投资1000万以上并纳入统计的工业项目,三季度达到年设计产能75%以上的,给予企业领导班子10万元奖励。总投资1000万以上年内开工、三季度建成投产,能够纳入统计且产能达到年设计产能30%以上的,给予企业领导班子20万元奖励。


加大县区工业稳增长奖励力度

  1-8月工业增加值增速已转正县区,前三季度增速较1-8月每回升1个百分点,奖励20万元。1-8月增加值增速降幅在10%以内的县区,前三季度增速较1-8月回升3个百分点以上奖励15万元。1-8月增加值增速降幅在10%以上的县区,前三季度增速较1-8月回升5个百分点以上奖励10万元。经济技术开发区按产值增速核算。

  以上奖金用于奖励县区领导班子成员。


  上述激励政策中涉及的指标,以市统计局核定数据为准。奖励按照“就高不就低”的原则,执行其中最高标准。对三季度末固定资产投资增速和规上工业增加值增速实现扭负转正,且位居前三位的县区,在年度综合考核中予以加分奖励,对排名后三位的县区进行提醒谈话。


 汉中市人民政府

  2020年9月2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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